依据交通运送部日前拟定的《路途运送驾驶员诚信查核方法(试行)》(简称《方法》),从下一年(2009年)4月1日起,各级路途运送办理机构将对经营性路途客货运送驾驶员和路途风险货物运送驾驶员实施计分制诚信查核,查核成果将作为路途运送经营者选用、训练、解雇驾驶员和调整驾驶员薪酬、奖赏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路途运送经营者参与职业评优和请求新增运力的根本条件。
据悉,诚信查核内容有安全出产、恪守法规和服务的质量等内容,依据驾驶员违背诚信查核目标的状况做计分,12个月为一个查核周期,按分数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查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将承受有关法令和法规、安全出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乃至被撤消从业资历证件。而作为路途运送经营者,假如一个年度内有超越20%的驾驶员被查核为不合格将不得参与职业评优,接连两个年度有超越20%的驾驶员被查核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新增运力。
为确保诚信查核的有用进行,交通运送部要求路途运送办理机构疏通投诉途径,完善路途运送驾驶员数据库,省级路途运送办理机构要树立路途运送驾驶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同享机制。
据统计,到2007年年末,全国获得路途运送从业资历证件的驾驶员已达1174.9万人,占路途运送从业人员总数的73.7%。2007年,全国72%的路途运送严重交通事故与驾驶员安全意识单薄、安全常识匮乏等要素直接相关。强化路途运送驾驶员办理已成为推动路途运送业又好又快开展的关键环节。